(五十一)
『所从诸业具明眼之开示,所成诸业,由自把之,路灯照汝前程,汝之不步终无所前,故行之愿满由己定夺。』
一个人,要想干任何事业、做任何学问,甚至包括在世间上真正做好一个人,都必须有明师或大德、大善知识给你指引、开示、教化,才能成功,但是,有了这种指引、开示、教化,只是给你指明了方向,告诉你应该如何去做、去争取的方法,但并不意味着你的事业就已经百分之百的成功了。具备以上的条件,使你明白了方向和方法以后,最主要的,还得靠自己不断地努力进取才能成功。如果老师给你讲了应该如何行动,而你不去具体实施,就不可能有所成就。这就像有人给你点亮了指路明灯,但是路还得靠你自己去走,如果你只知道该如何走,但脚不移步,终究无法达到目的地。所以,明师犹如指路灯,自己前行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故行之愿满由己定夺,也就是最后你要达到你的愿望,圆满你的愿望,还得你自己去争取。
(五十二)
『狂徒之流多于持权伏望,而不为或心敬,然何如是?权威非理真之因,伏招之望则为劣识之果,唯论理于时间之待,终出真谛之源。』
狂妄之徒往往以权势去强迫对方来尊重他,而自以为树立了威望,实际上这种做法的结果只会是适得其反,人们不仅不会从内心里面尊敬他,反而会讨厌甚至反对他。这是因为强制下树立起来的假权威并不是真理的化身,一个人只有以自己崇高的道德品质和渊博的学识去感召对方而得到的尊重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以胁迫等方法去强行感召,即称为伏招,实际上是强行对之进行压引,也就是强行让对方来尊重自己,以达到塑造自己的威望的目的,这实际上是一种丑劣的行为,是一种无知、愚蠢而又骄横的表现,只能产生不好的后果。唯有建立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经过时间在实践中的证明,人们自然会尊重和敬慕你,并由此而获得真正的威望。
(五十三)
『才智之出验实于有为法也,其经验之途由知识鉴故,由是之道则识广才横。』
世间上的一切事情,无论是看得到的或是看不到的。只要是意识所能察觉到的一切,意识能起分别的一切事物,或有形、或无形,都称为有为法。我们一个人的才华和知识、智慧和聪明,都是从一切有为法当中经过实践而总结、提炼、鉴别出来的,所以说实践出真知。因此我们的经验,都是由知识去具体进行鉴别一切有为之法,并分别于每一有为之体的因缘别相而得到的,懂得了这个道理以后,自然而然就会学识渊博、才气横溢。
(五十四)
『或于用之所炼,知其诸味而弗畏难,如矿于炉,炼之纯于金,若存荒野,与之岸甲同于深污,平平一石,何途之用,故或设用炼方知惜福得幸。』
我们的人必须要在各个善益方面锻炼自己,无论是智慧方面,还是身体方面,精神和物质方面都必须进行锻炼。在锻炼过程中,面对艰难困苦,要迎难而进,不能缩手不前,只有这样,才能丰富自己的聪明才智,强健自己的体魄,做好自己的工作,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就像金矿必须经过在炉子里面冶炼才能成为金子一样,炼好了才能是纯金。如果有一坨金矿,不把它放进炉子炼,就不可能得到金子。假使任随它存在荒野、在山谷夹缝万壑悬崖之间,它与山岩片石、荒芜野草就没有任何区别,同于一体,污而无用,简单的说,没有人去锻炼它,无非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石头而巳。所以,我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采取各种有益的方法来锻炼自己,炼出自己的知识和本领,创造成功的事业,并珍惜由此而得来的幸福,如果随随便便就能得来福报,我们就不需要锻炼自己了,也就不需要去争取奋斗了,正因为只有经过磨炼才能赢得幸福,所以我们要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珍惜幸福才有用之不尽的幸福。
(五十五)
『识广而无品者,则万事弗成,无德多于伤人显才为是,故或弗愿与之交也,众或均行,独才何依之助,何用之有。』
只是知识广,但不具有高尚的人品道德的话,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因为道德品质低劣的人,往往为卖弄自己的才华,会不惜以自己的知识去伤害别人,这样,对方遭到伤害以后,就不愿再与你交往了。一个人不愿与你交往尚不足虑,但你这种行为会招来很多人甚至所有的人都不与你交往,长此以往,不管你有多大的才华,你都亳无用处了,因为没有人帮你,单独的一个人是不能做好任何事情的,正如古人说的“独木不成材,单丝不成线”,就是这个道理。